对于涉足金融票据诈骗
犯罪活动之案件,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若金融票据
诈骗犯罪涉及金额较少(
数额较大),则应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最低二万元至最高二十万元的
罚金;
其次,若金融票据诈骗
犯罪涉及金额庞大(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应该判处罪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处以最低五万元至最高五十万元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
变造的
汇票、
本票、
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
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
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
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