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行为主体遭受
批准逮捕的命运,并非必然面临监禁之苦,原因在于人民检察院亦有可能针对其做出不予
起诉的裁决。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获准
逮捕之后不幸离世,那么依照法律原则将免于追究其
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司法机关应撤销相关案件,或做出不起诉的判定,或者暂停审判活动,或者判定行为主体
无罪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