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的
拆迁事项中,具备拆迁许可资格的特定
法人机构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及政府审批通过的用地文件,依法地拆除位于建设用地上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将此地段范围里边的单位及居民进行重新安置,同时针对他们在这次事件中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这些整个过程都是符合法律条文的。在本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当
公租房面临拆迁时,租客有权享受
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金额如何确定,则需诉诸于租客和相关的拆迀部门之间进行协商来最终决定。《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