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意图
离婚却遭到另一方反对,那么您仍然有权向法律机构提交
诉讼申请离婚请求。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并且经调解无效的话,法院将决定批准离婚:首先,
重婚或者有配偶方与第三人持续性的
同居关系;其次,实施
家庭暴力行为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再者,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而屡次犯错而不知悔改;接着,由于感情不通畅,已经连续两年时间没有共同生活;最后,还包括了由于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夫妻感情无法和睦共处的境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