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无故
拖欠劳动者合理应得的
工资。
当雇佣方未能按照法律
法规规定时间履行支付义务时,
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程序申请
终止劳动合同与
劳动关系,同时并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
经济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向本地劳动监督行政机关
递交投诉报告,由该机构派遣
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此事,要求雇主立即支付所欠工资。
若劳动监察大队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劳动
仲裁的裁决结果,如雇主仍拒绝执行,当事人可进一步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