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经济犯罪被
刑事拘留之后,最长期限不能超出三十七天。
而一般的情况下,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十四天,若是因特殊原因延长,最长也不应超过三十七天。
若截止到这个时限仍未能获得国家司法部门的
逮捕批准,便必须予以解除相关的强制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依法做出的拘捕决定和执行的
拘留期,其时间长短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批复的时间与人民检察院审核
批准逮捕的时间总和来决定。
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
被拘留者实施逮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如遇上特殊情况,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属于流氓团伙成员或者经常进行
犯罪行为、或是团体集体
犯罪嫌疑人等情况,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再适当延长至三十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之日起七日之内,便须作出批准逮捕还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同意逮捕,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释放
当事人,并需将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案件还需进一步调查,且符合采取
保释候审或监督居留条件的嫌疑人,应依法采取保释候审或者监督居留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