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没有明确规定
彩礼应当向哪方支付,即可以选择送给女方亲属,也可以直接交给女方个人。
然而,男女双方在缔
结婚姻关系之前,关于男方自愿预先给予的彩礼,究竟应交由女方本人或其
直系亲属接收,这往往取决于所在地区的传统风俗及其父母对此事的看法和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