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共同偿付贷款所购置之房屋,通常会被视为夫妇二人的
共同财产进行处置。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支配权,可经
协商一致予以处置;
若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时,将交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以及考虑到子女利益、女方权益及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来作出公正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