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
再婚并经历过
婚姻破裂的人士而言,他们在进行
离婚手续时,关于
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需要依据双方所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将由当地的司法部门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维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公平公正的判罚。
尤其是对于男方或女方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受的相关权益,更应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