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们,通常情况下,普通
劳动者无需额外申请开具
劳动关系认定书。
只需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便能够证实其与雇主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以
劳动合同为主要依据便是明智之举。
若无法提供劳动合同,那么
工资支付凭证以及所在公司的
社保缴费记录也能发挥出可贵的作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