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
签订合同的
工程款项
拖欠事宜,您应在法律规定的三年内,向本地的
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根据
仲裁结果,有权要求
当事人尽快履行
债务支付责任。如若其依然拒绝支付工程款,那么你将有充分的理由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如果在法院
判决生效后,被告方仍拒绝依照判决内容执行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