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还款过程中无法偿还
信用卡欠款,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到
刑事责任及坐牢问题。
然而,对于那些故意透支或以其他方式实施的
信用卡诈骗行为,则有可能构成银行卡
欺诈罪。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任何从事
信用卡欺诈活动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均将受到
法律制裁,其中,若所涉金额达到了“较大”标准,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留期,同时需要向法院支付二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若所涉金额达到“巨大”或“特别巨大”标准,则需要面临更为严格的
处罚,即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人民币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