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如果父母未领取婚姻注册证书便臆造了婚姻关系,那么这个子女便被定义为“
非婚生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并不具备直接
抚养其生身父亲或者母亲的合法权利,因此,他们有资格申请
抚养费,以此来弥补其失去父母亲抚养的困扰和困难。
然而,请注意!即使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成立,也无法颠覆或影响他们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脉亲情关系。
若存在生身父母任一方蓄意拒绝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以及拒绝支付相应的
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则另一方可通过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