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过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全然适用与吸收原则的案件共有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被判处于多个主要
刑罚中的数个
死刑,或其中死刑最重的情况下,将采用吸收原则以仅执行一项死刑,而不能做出决定执行超过一次的死刑或者其他主要刑罚。
其次是被判处于多个主要刑罚中的数个无期
徒刑,或者其中无期徒刑是最重的情况下,也将遵循吸收原则,仅会执行一次无期徒刑,而不能做出决定执行超过一次的无期徒刑或者其他主要刑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吸收原则的不仅仅是
主刑,还包括
附加刑。
换句话说,如果在
判决书上多次出现了没收全部财产这一刑罚,那么就只需执行一次。
另外,当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和判
处罚金两项附加刑时,也只需执行一项即可。《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
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