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签署
劳务合同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方面,劳务合同的违约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某些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迟迟不肯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违反任何法定或事先约定的条件,也可视为违背了
劳动合同;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薪资低于当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则同样构成了违约行为;此外,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件,用人单位若未能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薪酬或者延迟支付,也被视为违约;除此之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或者是在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并未给予员工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那么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合法程序而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那将构成明显的违约行为;最后,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成为
无效合同,从而对员工造成伤害,同样属于违约行为。至于解决方法,如果用人单位构成了违约,则必将依照具体的情况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需要付出
行政责任,比如接受
行政处罚、下令整改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