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离世之后,生前所负之债将由以下各方负责偿还或清偿:
首先,若
债务人去世,其
遗产继承人即应在所能
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全额为被
继承人生前负有的
债务负责。
其次,若无任何遗产留下,而此债务又有
担保人存在,那么,担保人就应当承担起
保证责任。
再次,假使此类债务属于
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共同债务,那么在债务人离世后,就应当由其配偶来承担这部分债务。
最后,若未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债权与债务自当归于消亡,无需再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