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婚人士与第三方
非法同居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来获取确凿
证据:
首先是调查并确认他们在
同居期间所共同创造和积累的
夫妻共有财产;
其次,我们还可以尝试从过错方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社区组织以及周边居民那里搜集相关证据;
再者,如果过错方存在租房行为的话,我们应当向
房屋出租人询问是否有共同居住的情况;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借助科技手段,例如查看配偶的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或者书信往来等等,这些都是有效的取证途径。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
起诉讼仅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或者子女
抚养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