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保密协议中若未支付薪酬,其有效性不受影响这一论断,并非毫无依据。
保密协议,即是协议双方在合约内约定了一方需向另一方传递的书面或口述的相关信息,同时规定该等信息不得被透露至第三方的行为准则。
如若负有保密职责的一方违反此约定义务,擅自泄露保密信息给第三方,那么他需承受随之而来的
民事责任乃至
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保密协议包含了保密内容、
责任主体、保密期限、
保密义务以及相应的
违约责任等等细则。
保密协议主要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两类。
其中,单方保密协议代表着某一方对另外一方承
担保密义务的单独协议。
以下是保密协议的详细内容:
首先是明确保密信息的具体范围;
其次,确定保密义务的主体;
再次,规定保密期限;
然后,阐明双方的权益、职责和义务;
再度,认真考虑
竞业限制措施;
最后,确定
纠纷解决的
管辖权行使机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