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案情相对简明的案例,若
证据确凿无疑,则在三个月之内予以审理完毕并作出判决。
然而,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应当在三至六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审理工作并做出裁决。
如遇特殊情形而必须延期处理,最长可以延长至六个月以内,但仍须申请上级法院准许,经过批准后方能继续延长案期。
最终的
判决书将于十日内在相关
当事人中送达,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如若在十五日之内未对该裁决提起上诉,即被视为判决书已正式生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
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