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劳动合同中未加盖公章,但倘若附有法定
代表人的亲笔签名,仍具备
法律效力。
依据现行
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并非是其生效的必需条件。
若无特殊条款加以约束,仅需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签字便足以表示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同时需要留意的是,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之人恰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鉴于法定代表人之行为可被视为该用人单位的代表性行为,因此,只要他在劳动合同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便足够证明这份劳动合同具有有效性。《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
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