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检察机关已正式向法院提交了
公诉状,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在两个月之内安排开庭事宜。当法院收到并
立案公诉案件后,原则上应在接到
案卷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裁定;对于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长时间仔细审查的问题,则其裁判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因此,无论如何都须在此期间内进行公开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