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较为一般的情形中,
盗窃罪相对于
职务侵占罪应更为严重,因此
犯罪嫌疑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或公司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以盗窃罪这一更为严肃的指控,而非较轻的职务侵占罪来认定其行为。
(2)此类案件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就是被告人所处的单位为掩盖真相,可能会隐瞒对被告实施辩护有利的
证据,实质上这些证据能够表明涉嫌构成的是职务侵占罪,但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支持,其
罪名被伪装成了盗窃罪,以期通过较轻的判罚进行
量刑法处。
此时,专业的
刑事辩护律师将起到极其关键的作用,他们需要运用娴熟的辩解技巧及严密的逻辑思维,将盗窃罪辩护为真实发生的职务侵占罪,从而争取到更轻的
处罚判决。
(3)关于罪犯最终的量刑,需依据盗窃罪的具体案情加以判断。
若被告人积极承认罪行、表示忏悔并愿意
赔偿受害者损失,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被告人适当
减刑。
在
犯罪行为严重程度方面,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的大小是构成盗窃罪的关键条件;
此外,盗窃过程中的细微情节也同样是判定此罪是否成立以及确定其严重性的重要依据。
(4)
行为人只要让他人的财物脱离了所有者的掌控,实际上已经落入自己的控制范围内就意味着
犯罪已经完成。
但是,倘若行为人利用盗窃手段获取的财物最后被自己占有,将它赠送给他人,或者交给了集体组织,甚至是毁坏或丢弃,亦或是被其他第三方
非法占有,那只是对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后续处理和结果有所不同,但并不能改变侵犯他人财产的本质特征,所以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