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并要求支付
误工费用时,误工天数的计算依据应当以
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若受害者由于受伤导致残疾而必须长期不能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则可以计算直至评定
伤残之日的前一日为止。
因此,误工费用中涉及到的误工天数需视具体情形来决定,法律并未对此统一设定确切的数值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