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我们应当将
宅基地使用权权威性地认定为主管土地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所记录的权属信息作为基础依据。如果当时是以该家庭整体名义提交宅基地申请书,而相应的权属信息显示该宅基地归属于夫妇两位所有,那么它便可以被视为这对夫妻的
共有财产。关于宅基地之上建造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我们需要结合房屋建造的具体时间、各
出资环节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此同时,由于
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实际变更也有可能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确定产生实际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