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要求支付
抚养费用者未履行相关责任,拥有直接
抚养权的一方可随时依据法律程序启动
诉讼寻求抚养费的偿付。
在夫妻关系解除之后,未享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亦有义务按期支付
子女抚养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以及具体金额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决定。
然而,如若另一方未能准时履行其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便应由直接照顾子女的一方可以子女之名向法庭提请诉讼,待法庭裁定另一方支付相应抚养费用之后,如对方依然未承担该项义务,那么直接
抚养子女的一方便可在接下来的两年以内,通过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对于此类涉及抚养费
追讨的诉求案件,并不受
诉讼时效应制,所以无论何时发生有关一方未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另一方可随时依据法律提
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