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者身为平凡的职员而在
试用期期间选择自主离职,雇主则有权请求其对招聘环节所产生的成本以及培训方面的投入进行相应
赔偿;
倘若正式员工自行离开导致企业遭受了实际的
财务损失,雇主亦有资格索取相应的
经济赔偿作为补偿。
其次,
自离意味着将无法获得
离职证明,同时可能会对
社会保险手续的转移带来不利影响,继而对未来寻找新的工作岗位构成障碍,这主要是因为部分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向他们出示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书。
最后,自主离职也可能损害到劳动者个人的信誉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