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
缓刑期间,可能被允许前往其他地区居住,然而这需要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
已被宣布有条件
缓刑执行者,应严格遵照如下各项规定:首先,必须遵守所有现行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机构的严密控制。
其次,根据监管机构的明确指示,定期向其汇报个人的活动状况。
再次,要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如不能擅自进行会见他人等行为。
最后,如果希望离开所在城市、县城或打算搬迁新住处,必须事先征得监管机构的同意,并获得特别批准。《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