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应了解,即使
当事人已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也仍然有可能在未来面对坐牢的困境。
此项取保候审措施仅改变了原有的
强制措施方式,但并不意味着对案件的调查、
起诉以及审理程序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该过程中,若发现不应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
刑事追责或者
取保候审时间已经届满,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且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者及其关联的单位。
如若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将极有可能面临
逮捕的困境。
至于其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否涉及坐牢问题,这需由法庭依照审判情形做出公正裁决。
在此,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何谓取保候审。
它主要是指
侦查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要求他们提交
担保人或交付
保证金,同时开具相应
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工作,且能随时接受相关
传唤并能迅速到场。
此项措施常适用于
犯罪行为相对轻微,无需实施
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活动自由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需求。
申请取保候审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甚至独立适用
附加刑;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3.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或哺乳中的女性,则可考虑取保候审而避免社会风险;
4.如果
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仍未办理完毕,就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对于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必要的规定呢?他们包括但不仅限于:
1.未经执行机关正式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在地区;
2.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所变化,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
3.接到传唤通知时,应尽快到场参与调查;
4.不得以各种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行为;
5.严禁销毁、篡改
证据及串通供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