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不涉及财产关系之诉讼
代理费用
1、廉价案件的基本标准:
此项针对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
民事案件即为1500元每宗案件;
行政案件则为2000元每宗案件;
刑事案件则收取3000元每宗案件;
至于
仲裁案件,其收费标准定于3000元每宗案件。
2、特殊情况下的细分标准:
(1)对于简略案例而言,可以根据上述标准的50%左右来设定具体的收费额度;
(2)针对重大
诉讼和仲裁案件,其收费上限可以放宽到上述基本收费标准的三倍之内;
(3)对于难度极高的
案件类型,比如疑难复杂案件等,其收费上限可以开放在上述基本收费标准的五倍之内;
(4)若存在涉外元素(如争议标的物、合同签署地点或履行地点位于海外,且案件需以外国法律解决),其收费上限仍维持在上述基本收费标准的五倍之内。
以上因素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合并执行,但是实际收费标准不应高于上述标准的十倍。
3、简单、重大以及复杂案件的界定标准将由各省市的律师协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4、已经被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为“知名”律师的人士,他们的收费标准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提高十分之一。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用
除了参照上述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用之外,涉及其财产关系部分的诉讼代理费用也需要依据一定的规则来确定:
例如,面对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案件,其代理费用按累进制计算,即1万元对应的相关费用为1万多元;
10万块钱对应的相关费用为2万多元;
以此类推。
具体金额计算如下:
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万元及以下时,代理费用为1万多元;
而当争议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时,代理费用则为10万多元,以此类推。《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
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