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遗嘱在分配财产方面可能存在遗漏
继承人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所有涉及到
继承权和
财产分配问题的
当事人都必须遵循着互相理解和包容,友好和谐的原则来进行沟通和解决。
若需处分
共有财产或进行重大房产改造或改造用途等事宜,则应经过至少占有总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权益人或全体共同权益人的一致同意,除非在共有权利人间已作出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
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