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第三方与一对夫妻之间的
债权债务纠纷时,法律要求必须将这对夫妇中的另外一位作为共同被告。
这种做法的核心意义就是为了能够更深入地调查事件真相,并确定丈夫或妻子在这场
纠纷中承担的
债务究竟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责任。
具体而言,这条规定主要出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第1065条,这项规则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得到的财物和
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要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可以分别归属为个人所有或者共有的状态,也可以部分个人所有,而部分则协商归属于共有。
这些分配意愿需要以
书面形式表达清楚,如果夫妻双方未提出任何书面意见,那么就只能按照民法典的第1062条或第1063条来进行处理。
同时,这样的
夫妻财产分配协议对于他们双方都存在着法律上的强制约束效力。《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