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款提
起诉讼并成功追回款项所需花费的时间问题,这个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而无法给出确切的数字期限。
对于
欠债不还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
起诉流程来进行合法
追讨:
首先,应当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庭提交正式的
诉讼状;
然后是立案审核阶段,若符合
立案条件,法院将会通知
逾期者在七日内缴纳讼费,交费后即将正式启动
立案程序;
反之,应
保证七天的
诉讼费用期限,若逾期未缴纳,将会给予取消立案处理。
对于
驳回起诉裁定若备施不服的,可以在十日内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在收到法院填写的案件信息表后,法院可能会在五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对方面临投诉的
当事人,以便他们在十五日内做出答辩;
进入下一步,法院还会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并且可根据当事人的相关要求,制作
财产保全裁定书,并立即展开执行工作;
在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必须在提前三日知晓
开庭时间、地点以及负责人等信息;
对于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也会提前三日公布相关的公告消息。
到了开庭的那一刻,就可以进行法庭审理流程了;
最后阶段是审判结果判决宣告。
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初起三个月之内完成简易案件的审判;
若是情况特别复杂,需要延期的,须经过该法院院长的详细批准。
使用普通程序处理案件的,法院应该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
如需延长时限的话,同样需要得到该法院院长的专项批准,最长可再延长六个月;
仍无法满足审判需求的,还得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由上级法院进行进一步审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