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关于
离婚有两种法定途径,分别是登记离婚和
诉讼离婚两大类。
首先,如果两个人愿意分手,那么他们需要签写
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处进行
离婚登记。
1.
申请离婚时,双方需要携带
身份证、
结婚证书等资料,并且签字确认离婚协议,之后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确认的办公地点填写正式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经过初次审核,若婚姻登记官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就会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在
申请日的30天内,如果双方都同意分手,则可以各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是,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方不同意放弃这段婚姻,也可以在这期间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在等待了30天的冷静期后,若双方仍希望离婚,则需再次携齐相关资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请求颁发
离婚证。
如若任一方未赴约,那就默认他们已经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批通过后,婚姻登记官会按照相关工作规程颁发离婚证书。
其次,即使两个人中有一个人想要结束这份感情,也可以由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选择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1.首先由原告向法院
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
证据证明离婚原因;
在法院收到这些文件后,将会对相关材料和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受理该案的决定。
若是裁定受理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立案手续,并向
当事人发出已立案通知;
反之,如果裁定不受理案件,案件将会被退回。
从法院立案成功当日内起的5个工作日内,法院要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接到副本后的15日内提交正式的书面答辩。
2.在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以后,法院会直接开始进行调解工作。
这里的调解是强制性程序,调解结果可能有以下几种:
①第一个结果就是经过调解,双方和解,原告
撤诉,
诉讼程序随之全面终止;
②第二个结果便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具体内容依法作出关于离婚以及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等方面的
离婚调解书。
随着调解书的送达,其法律效益便立刻生效。
从那时起,婚姻关系将自动解除;
③最后这个结果是调解失败,接下来法院将直接进入下个
诉讼环节。
3.至于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只要是经过调解失败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依据客观事实为基准,参照包括法律
法规在内的各项准则,做出判断和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