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尽管已经从监狱或者
拘留所被释放出来,但仍需遵守一定的时间段进行定期报告,而在此期间若再次
触犯法律法规,则作为
保释人的你需要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一般的案件而言,只要成功
保释出狱,便可视为基本无虞,但在
个人档案中可能仍然留下相关记录。
若涉及到
刑事案件,且保释期限已过,此时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那么你需要重新回到监狱等待裁决结果,而倘若判决结果已出,则必须严格遵照规定履行。
在我国,这一制度被称为取保候审,是由侦查、
起诉及审判三方机关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受
刑事追责但未被
逮捕关押的人员采取的一项措施,旨在防止其逃离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此时要求他们提供
担保人或是缴纳保释金,同时出具
担保书,以确保其能随时应讯。《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