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确定是否构成故意
伤害罪方面,虽然达不到
轻伤标准并不影响定罪,然而在一般情形下,对于绝大部分涉及
轻伤的案件,我们仍需坚守轻伤这一评判标准;
2、若未触及轻伤标准,除非存在诸如情节特别恶劣等其他严重情节,而且根据全案情来看,已经不再属于情节极其轻微的那类,那么才会有追究
刑事责任的必要;
3、故意伤害罪的核心概念,是针对他人身体实施的
故意伤害行为。
其中,
犯罪的客体包括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身体健康权益。
在客观方面,这种行为具体表现为毁灭或破坏他人身体组织的正常运转与完整性。
主体部分,务必要明确,故意伤害罪的执行者为一切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承担
刑法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然而,年龄介于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如有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造成他人轻度损伤的,必须年满十六岁方可成为故意伤害罪的执行者。
在此,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罪所保护的主要是他人的人身权利,所以,一般来说,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并不被视为
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