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及到
非法集资高达人民币八千万的额度,那么很可能将会被指控犯下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样一项重罪。
此类
犯罪属于典型的
数额特别巨大类型,按照我国
刑法相关规定,将面临着至少十年的
有期徒刑,并且
罚金金额也达到了五十万元以上。
所谓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
法规,通过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包括机构以及个人)筹集资金的行为。
只要其能够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便可被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行:
首先是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其次是采取了诸如互联网、电视、杂志、推荐会、传单、电话短信等信息传播渠道进行大规模公开宣传;
再次则是承诺在一定时间段内向特定人群以货币、实物、
股权等方式返还本金及利息或者给予回报;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行为涉及到了社会上的广大公众而非少数群体。
但是如果未经公开宣传且仅仅在亲朋好友或者内部单位范围内针对特定对象所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就不能够被认为是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一旦违反上述法规规定对公众存款进行大量吸收,同时出现以下情况的,就可以被视作“数量特别庞大或存在其它特别严重情节”:
(1)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大于等于人民币五亿元;
(2)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目标人群超过五千人;
(3)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导致存款者直接
经济损失超过两亿五千万元。《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