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
医疗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即可进行
伤残鉴定,然而某些受伤情况仍需依据实际诊疗状况来予以确认。
伤残评定适宜于在人体遭受
意外伤害直接导致的损伤或者是经过治疗而明确与损伤有关的并发症得到治愈之后进行,此即意味着基本治疗疗程已经结束、或者不存在治疗需求、亦或是痊愈希望极为渺茫之时。《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