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个人
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凡所涉及的金额在我们规定的“
数额较大”范畴内——即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应判处其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可能会受到
罚金的惩罚。
(二)若盗窃行为导致公私财物的损失达到了“
数额巨大”级别——在此为三万元至十万元,则相关责任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亦需承担罚金的法律责任。
(三)而当盗窃案涉及到的公私财物价值触及“
数额特别巨大”的门槛——即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间,则相关
责任人将会被认定为
犯罪分子,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
终身监禁,同样也必须支付罚金或者更糟的情况下可能会失去他们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中,对于
入户盗窃、
扒窃以及
多次盗窃(指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三次或以上)这三类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我们的法律对此设定了一个相当灵活的标准,只要相关
行为人得以实现上述三类盗窃行为之一,即可构成
犯罪行为。《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