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试用期内不能进行无理由解雇,如若没有充分合理的原因就贸然
辞退员工,则需向其支付相应的
赔偿费用作为补偿。假如雇主在此期间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解除或终止与员工间签署的
劳动合同,而该员工又坚决主张要维持原有的
雇佣关系,那么雇主必须尊重和满足员工的意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若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该员工已表示不想再
续签或是目前的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生效执行,这时,雇主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和程序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以示对其权益的保障和尊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