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当事人在申请
变更抚养权时并无须遵循特定的时间间隔,这意味着他们在任何时刻皆可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期变更养育孩子的责任归属。然而,要想得到法院支持,则需满足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必须是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病症或者身体残疾等原因已经无法继续承担
抚养之责;其次,必须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不尽举足轻重的义务甚至虐待儿童的行为,抑或是这种生活方式已经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再者,若孩子年满8周岁并且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一方能够承担起养育孩子的重任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另外,如果存在其它充分且正当的理由也能作为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个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