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案人员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获准
缓期执行的情况下,倘若在这
缓刑期间再度
犯罪且所犯罪行的量级达到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程度时,则可将其视为
累犯的范畴之内。
这里提到的“累犯”,即泛指那些曾接受过特定的
刑事制裁并且在刑罚执行结束或被赦免后,在法定时效期限内又实施他们已被
判刑的其他
犯罪行为的犯罪者。
值得注意的是,累犯的分类可以分为
一般累犯与
特殊累犯两大类。《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