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解除
房屋赠与合同的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协议解除、约定解除以及法定解除。
其中,协议解除是指
合同当事人依照自由意志,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从而
终止合同关系;
约定解除则是在
签订合同时事先设置解除条款,当符合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可依据该条款解除整个合同;
而法定解除则是在具备法律中所明确的解除情形下,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以终止合同的
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