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定的
取保候审申请人资格,而非仅仅参照
拘留期限的早晚。
因此,即便是在春节临近之际被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依法申请并获得批准:
(一)如即将面临判决为
管制、
拘役或者单处
附加刑的可能性;
(二)在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领域内,
申请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
(三)当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肢体缺损或生活无法自理等状况,以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若申请取保候审也同样不会对
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四)尽管
拘留期满后,相关案件仍未处理完毕,但主张申请取保候审者仍保持有待
开庭审理的状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