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供职未满一年期间若遭雇主解聘,若属因个人过失导致的,则不能获得任何
赔偿;
反之,若证实为由用人单位方面的非过错性因素而引发的,在此情况下,
当事人可向用人单位索求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
倘若最终结果证实这是一起违反
劳动法规的辞退行为,那么当事人就有权向用人单位索求两个月工资的
赔偿金,或请求继续履行原有的
劳动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