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在婚姻关系合法持
续期内,若
当事人不选择正式
起诉离婚而仅以单方面的形式提出涉及
损害赔偿的要求,或者人
民法院经过审判判定为双方
不予离婚,此时,若当事人在此情况下再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会给予支持和批准。(一)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者的身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能够被无过失方行使提出。(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
协议离婚之后提出的情况:当夫妻双方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合法的
离婚手续后的一年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有关的损害赔偿请求,并且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然而,如果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已经明确表达了放弃此种权利的意愿,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请求提供支持。(三)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提出的要求:1.如无过失方作为原告,必须在
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2.如无过失方作为被告人,其可以有两种方式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1)可以在首次审理
离婚案件时提出该请求;(2)如果被告人并不希望离婚,并在此次
诉讼中没有提到损害赔偿的请求,那么他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单独提请提出这一诉求。3.如无过失方作为被告人,其可以在第二次审理离婚案件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