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
办理离婚手续时,若有一方试图进行财产转移行为,另一半有权采纳如下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即尽全力收集相关
证据并依法向法院提起
财产保全诉求,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为
当事人提供冻结、查封以及扣押等全方位的保全服务。
其次,尽一切可能搜集对方银行账户的详细信息,留意其开设银行,以便在异议发生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查阅转账记录,在法庭现场,要求对方做出详细解释,包括存款流向及具体用途。
最后,全面搜集与对方收入和资产相关的各项凭证,如若自行调查存在困难,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
协助调查。《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