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若其中一方无意申请承担育有小孩的责任,可通过积极沟通与协商,决定由另一方承担起养育子女的义务,同时,相应会支付一定的
抚养费用。
而若是另外一方同样表示无法承担育儿任务时,意愿放弃的一方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对于年龄不足两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以母亲直接
抚养为主导原则;
然而,如子女已经年满两岁,而其亲生父母就抚养问题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话,应当交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以及亲子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以最大程度地照顾到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至于子女已经超过八岁者,应充分考虑他们自身真实的意愿和感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