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收土地
犯罪的
处罚依据如下:
对于那些在国家政权机关中供职的人员,如果他们纵容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土地管理方面的
法规,滥用自己的权力,以未经合法授权或不合法的价格,擅自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将国有
土地使用权以更为低下的价格出售出去,且其恶劣程度达到了一定的界限,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的惩处。
然而,当这些
违法行为给国家或集体带来了极为巨大的经济损害时,他们应承受更严厉的责罚,即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