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领取到
结婚证书,意味着双方并未在政府部门进行正式婚姻注册登记,因此是不具备
离婚权利的。这种情况下,
当事人只需根据自身意愿来解约各自的
同居法律关系即可。当涉及到的子女属于
非婚生子,孩子的养育权分配则需要依赖于父母双方的自主磋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以依法向法庭提
起诉讼,以求得公正裁决。关于这个问题,具体如下:首先是两岁以下的孩童,因为他们的自理能力比较弱,为了
保证其健康成长,通常会将其判给母亲养育;但若出现下列原因之一的话,母亲也可以让父亲来照顾孩子:即(1)母亲长期患上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不利于与孩子共享家庭生活;(2)母亲未能尽到自己的
抚养责任,且父亲坚持要子女与其生活;(3)由于其它各种理由,确实无法让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其次,对于两岁以上的
非婚生子女,若双方均想要拥有其
抚养权,那么在此情况下,男方或女方只要出具下面任何一种情形,都应该被优先考虑:比如已经做完绝育手术或是由于其他原因完全失去了生育能力的父母;孩子跟随着某位家长生活的时间已经很长,更换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父母双方只有独生子女,而另一方还有别的孩子;孩子跟随着某位家长生活,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同时另外一方又患有长期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类似不适合与孩子共处的情况。最后,如果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于谁可以照顾自己产生争议,那么应该考虑听从子女的隐私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