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妇产期内,丈夫的外遇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一般的通奸行为,尚不足以被归类为法律明确规定的
违法犯罪行径。
然而,若丈夫的外遇行为达到了
重婚罪的程度,例如在自己已经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与他人重新缔结了婚姻;
或者在明知对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其登记
结婚的话,丈夫则必须为此承担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等承受
刑事责任的后果。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